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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《中外合资、合作印刷企业和外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、变更审批(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)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更新日期:2018-12-27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有关政务服务事项“十统一”以及市政府有关“放、管、服”改革的部署,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共享,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。经研究,我局对《中外合资、合作印刷企业和外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、变更审批(出版物企业除外)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实施。

 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

  2018年12月24日

中外合资、合作印刷企业和外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、变更审批(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)

  一、行政许可内容

  中外合资、合作印刷企业和外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;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,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,或者因合并、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的审批。

  二、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

  (一)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(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,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)第二章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三条;

  (二)《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》(2002年1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公布)第十八条;

  (三)《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》(2008年11月12日新闻出版总署、商务部令第38号公布);

  (四)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》(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)保留事项第275项;

  (五)《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(第一批)》(2012年7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)下放事项第76项

  (六)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(2015年8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公布)

  三、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

  无数量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。

  四、行政许可条件

  (一)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中、外方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,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。

  (二)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:

  (1)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;

  (2)能够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印刷技术和设备;

  (3)能够提供较为雄厚的资金;

  (4)申请成立企业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;

  (5)从事出版物、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,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。

  (三)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

  (四)审批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,除依照前款规定外,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、结构和布局的规划。

  五、申请材料

  1.申请书(原件1份);

  2.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(原件1份);

  3.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建议书(原件1份),建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  (1)、各方投资者的名称、住所、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姓名;

  (2)、拟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住所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;

  (3)、各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、出资额、出资比例和出资额缴付期限;

  (4)、经营期限;

  4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原件1份)

  5.现有或预购印刷设备清单(原件1份)

  6.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”或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

  7.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(原件1份);

  8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任职文件及简历(复印件1份);

  9.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(复印件1份);

  10.拟设立印刷企业厂房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书(复印件1份);

  11.法律、法规和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其他文件;

  12.经贸部门备案回执(复印件1份)。

  六、申请表格

  《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》,该表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免费领取,或可在深圳市文体旅游政务信息网(http://www.szwtl.gov.cn)上免费下载。

  七、行政申请受理机关

 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

  八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

 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

  九、行政许可程序

  (一)网上提交申请;

  (二)办文窗口受理申请材料;

  (三)新闻出版部门核验申请材料,进行经营资格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。

  十、行政许可时限

  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发给领取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;不批准文件,说明理由;

  十一、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

  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,证件长期有效。

  十二、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

  领取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后,持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,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从事许可的印刷经营活动。

  十三、行政许可收费

  无。

  十四、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

  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。